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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退货要包装无理要求遭拒绝
2008-7-29 10:41:56 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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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明明答应消费者可以退回有质量问题的电视,却因为没有包装而向消费者强要150元。昨日记者从淄博市临淄工商分局了解到,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的无理要求被驳回。
    今年1月,王先生在临淄区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液晶电视,不到半年时间,液晶电视就因故障维修了两次。近日,电视机又无法正常使用,王先生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检查后同意退货,但商场客服经理表示,厂家规定没有包装箱就不给退货,如果退货时没有包装箱,消费者要支付150元。王先生家的包装箱早已当废品卖掉,商家便拒绝了他的退货要求。无奈之下,王先生向临淄区12315申诉中心求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中并未规定消费者退货必须提供包装,商家或厂家自行设定“退货要包装”的限制没有依据。最终,经过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家电商场免费为王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

淄博晚报记者  冯艳辉

责任编辑  夏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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