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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降低经适房公积金贷款门槛
2008-10-9 9:53:28 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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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晚报记者  李同葆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市区3300余套经济适用房即将上市销售之际,该中心针对经适房购房者调整了部分贷款政策,以帮助缴存公积金的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贷款问题。
    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申贷条件。夫妻中一方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购房合同签订人不是缴存人的,也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是放宽可贷金额的限制。对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但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原则上允许职工补缴公积金。非经济适用房贷款的职工不允许补缴。三是适当放宽个人征信的审批。对个人征信为“关注”类的职工,经办人员根据借款人及家庭的资产、负债、信用记录等情况拟定同意或不同意发放贷款的意见后,可直接提交管理部主任进行审批,不需再报市中心领导审批。四是适当放宽职工还款能力的限制。对职工月还款额的限制由原规定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可放宽到不超过75%。五是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行预告登记加全程担保的保证方式,免收置换保证金。六是对欠缴6个月以上、开户时间不足1年或封存时间6个月以内的单位职工,各管理部门可先进行统计,根据企业的效益和信誉及补缴情况,分别提出贷款意见,报市中心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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