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前天我在某超市买了两箱啤酒,准备晚上招待朋友。回家后我把啤酒放到客厅地板上,可晚上我去拿时有一瓶啤酒爆炸了,将我的左手炸伤,家人和朋友赶紧将我送到医院治疗,花去800多元医药费。事后,我拿着购物发票和医药费单据找超市索赔,但超市方说啤酒瓶爆炸是产品质量问题,我该去找厂家索赔。请问,我该要求超市赔偿,还是厂家赔偿? 德城区 刘益强 刘益强朋友:关于产品质量造成伤害的索赔问题,是日常生活中最容易遇到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除以上法律规定外,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总之,你作为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使用有质量问题的啤酒所造成的伤害,有权要求销售啤酒的超市或者生产厂家赔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必须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你有权在超市和厂方两家中选择其中一家要求赔偿。具体地说,你可以要求超市给予赔偿,也可要求生产厂家给予赔偿,还可以要求超市和生产厂家共同赔偿损失。如果他们拒绝赔偿,你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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