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天衢中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今年清明节,我和其他两名员工都没被获准休假回家。前几天,酒店给员工发工资时没发清明节的加班费,经理说,清明节三天加班的今后可轮休一天,并说给付加班费不符合酒店规章制度。我们不清楚劳动法对清明节加班的规定,又担心因为要加班费被辞退。请问,按法律规定,在清明节加班该得多少加班费?
刘某等三名服务员
三位读者: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从今年始,清明节确定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均有权获得加班费。你们酒店经理“给付加班费不符合酒店规章制度”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那么这样的规定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凡在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劳动者都应得到加班费。今年的清明假期共三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4月5日、4月6日是休息日,按照规定,你们三位在清明节这天上班,应得到你们本人日工资的三倍加班费,并不能以调休的方式代替。4月5日、6日的加班,酒店应按照不低于你们本人日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在以后补休。总之,三天的清明节假期可按法定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两种方式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