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买MP3赠耳机,可赠的耳机用了几天就坏了,找到售后服务部,却得到“赠品不在保修范围之内”的答复;买手机送电池,事后电池出现问题,专卖店以赠品为由不予维修和更换。近日,市民张先生和周小姐同时遭遇了这样令人窝火的事。 5月4日,张先生在一电子城买了一款某品牌的MP3,随机赠送了一部耳机。可没用几天,耳机就出现了杂音。张先生来到该产品指定的维修部要求维修,可维修人员却说,赠品不在保修范围内,拒绝为张先生维修。 与张先生经历相似,“五一”期间,周小姐在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一款进口手机,买手机的同时加赠了一块非原装电池。可周小姐在给手机充电时,却发现赠送的电池根本充不进电。周小姐找到该专卖店,销售人员给那块电池充电,发现果然有问题,到维修店检测,维修师傅说这是块废电池。周小姐要求商家更换新电池,可销售人员表示,因为电池是礼包内的赠品,所以他们没有义务更换。经消协调解,销售人员答应给周小姐更换电池,但称店里暂时没货,至于什么时候能有货不能确定。 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赠品不保修的情况。由于赠品没花钱,没发票,所以多数消费者最终只得吃哑巴亏。 针对此问题,德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少商家钻了法律空子。为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消协人员提醒消协者,在购买商品获得赠品时,可当场要求销售方在发票上简要注明赠品名称及保修期限。 见习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宋冉 责任编辑 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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