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受到公众赞许。不少城市的沿街标牌上处处都有“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公众警示宣传语,使爱护城市一草一花一木逐步成为现代市民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和时尚。但是,仍有个别害群之马,置社会公德于不顾,做出城市“毁容”的丑事。 据报道:江西省某县12月6日深夜,三名社会青年在回家途中将沿途经过的宣传标牌灯箱用砖块、棍棒全部砸坏,还将路边的花木践踏折毁。翌日清晨,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将三人捉拿归案。在讯问中,案犯不以为然,毫不在乎,称这样做只是为了消遣取乐或某种仇视心态,言语中丝毫没有荣辱意识、法律意识。最后,公安机关对三名不法分子依法刑事拘留并分别处罚5000元。 透过案例可以看到,个别市民素质低下,荣辱意识、是非观念、法律观念淡化和模糊不清,他们根本没有把城市当成自己的家来爱护、尊重、装点,反而肆意践踏大家共同用努力换来的劳动成果。此种不以败家为耻,反以败家毁物为荣的举动,严重违反了公民社会道德规范,令公众之不齿,为法律所不容,必将受到谴责和惩处。 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进程中,社会公民的公德素养理应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教育和制度规范。每个市民都是现代城市的文明窗口和镜子,是所居住城市文明水准的缩影和标志。我们大家都是现代文明城市名片的创意策划者和精心制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以爱护现代城市为荣、以破坏城市公共环境设施为耻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强化城市是我家,建设美化家园的主人翁责任感,责无旁贷地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自觉为建设和美化现代文明城市添薪助燃、增光添彩。 愿人人行动起来,做城市的主人。 □李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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