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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明“教育”不文明者
2006-11-14 10:23:05 来源: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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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差到某县,遇城管人员巡逻,见一小摊商贩违章占路摆摊,城管二话没说,跑过去便折了此人秤杆、踢了摊子,肆意推搡着小商贩。
    呼唤、倡导文明,必须从每个人自身做起。要消除他人的不文明行为,就必须以文明的行为对待不文明行为,而不应实行“双重标准”。时下,大家都在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这位城管人员的角度来说,首先,应该反思自己,检讨自己,认识到自身的荣辱观学的不深入,自身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是背离人民的耻辱,更不会有效纠正、改善那些弱者的不文明行为,反而会引发对方的敌视心理,从而不利于文明环境、文明氛围的形成。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如此之事,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荣与辱,相信人人都会分得清、辨得明,以权代法,以势压人,缺乏文明,言无戒律,行无规范,怎么让不文明的人“文明”。“八荣八耻”给我们树立了新的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为我们怎样更好地做人和做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应该以知荣辱培养文明,以加强自身的荣辱观,提高自身的文明修养、公民道德修养,对任何人的不文明行为,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爱、多一份温暖,让不文明的人在知荣辱的文明氛围中逐步走向文明,从而共同构筑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大厦。

□贾鹏

责任编辑  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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