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上班路上,途经一个十字路口,不巧正遇上红灯,于是急忙停下车子,忽然一个靓丽的身影从身边飞驰而过,窈窕的身材,鲜艳的服饰,飘逸的秀发,给人以美的感觉。我以为红灯灭了,也准备走,但却发现旁边没人动,抬头一看,原来红灯还亮着,顷刻间,刚才留下的美好形象荡然无存…… 或许,人们对于闯红灯早已经熟视无睹,也懒得理会这等“小事”。然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丰富,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便捷了,交通成了人们出行的一大安全隐患。据报载,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都在十万人左右,约90%的交通事故是由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可想而知,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交通秩序整顿已经刻不容缓。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国家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在全国开展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目前各地交通秩序整顿活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普通百姓的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似乎还远远不够,人来人往的潮流中,总有不少人在以身试法,违反交通规则,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由此引起的祸端已不少见,这其中或许有人对《道路交通法》认识的不足,在他们心目中,交通法规还远不如《宪法》、《刑法》那么严肃,但法之于人,重要性却是同等的。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规则来维持,却更需要每一个公民的维护,当被动履行化为自觉遵守,和谐社会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荣辱观的角度出发,从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共同构筑和谐自然的社会环境! □张淑华 责任编辑 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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