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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弃耻为商之“要”
2006-10-20 9:43:25 来源: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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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朋友讲述其装修房子改电路,与商家“较量”的经历,一正一反两件事,颇有些意思,值得思量。
    事情一:朋友到一商店购买了十几个开关、插座等,临走前,放心不下,问:“若有问题怎么办?”“包退换。”问得笼统,答得却干脆。回去后果真有了问题:因计算有误,多买了3个。试着去退,店家诚实守诺,如数退钱。感念其诚信大度,朋友后来又多次光顾。
    事情二:朋友在检查电路改造情况时,意外发现部分电线被“偷梁换柱”,并非原来讲好的某品牌。责问之下,包工头还辩称:这是地线,那是弱电,没关系,等等。脑子里毫无信守承诺的概念。
    上述两商家,前者诚信待人,一诺千金;后者以次充好,不讲信义。孰是孰非,孰荣孰耻,不言自明。
    商家是否讲诚信是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个别商家的见利忘义、荣耻不分,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不可否认,滚滚向前的市场经济大潮,确实也带来了泥沙俱下、浊流不断: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缺斤少两现象屡见不鲜。怀疑的目光下,“无商不奸”成了人们对为商者的一种看法,这或许有些偏颇,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市场信用的缺失,受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所说的“道”字就是为商之“要”,既是经营技巧、经济谋略,更是一种道德准则,表现为一种高尚的思想境界,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都是其职业操守的应有之意。反之,见利忘义,投机取巧,只想着做一锤子买卖,或许可以得逞一时,但绝不可能得逞一世,最终必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刘振阳

责任编辑   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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