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繁荣发展服务业,是优化山东产业结构、增辟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十五”期间,山东的服务业发展较快,年均增长11%以上。 增长速度快 总量规模大 2003年,山东服务业的增加值达到4298.4亿元,是1999年的1.5倍,同比增长12%,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8%,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比1999年提高1.2个百分点;2004年,山东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987.9亿元,同比增长12.3%;200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又有较大幅度增长。 体系日趋健全 结构逐步优化 与较高的发展速度相呼应,山东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形成了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运输、邮电、仓储等基础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快速增长,比重不断提高。 旅游业实现突破性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流通业正成为支柱产业。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通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平台逐步完善,固定电话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有线电视普及率不断提高。综合科技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专业化分工、宽领域发展的科技中介体系。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省职业技术院校达到835所,在校生120万人,各类短期职业技术培训每年达100多万人次。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完善,80%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服务中心。 拉动就业增长 促进财政增收 过去的5年,投资和消费需求成为拉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2003年,在国有及其他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中,服务业完成投资1693.5亿元,同比增长39.5%。2004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3.4亿元,增长13.9%。由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开始向发展型、享受型发展,消费品市场的热点向消费升级商品集中,促进了以住房、汽车和通信为代表的新兴服务规模的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业已成为拉动全省就业增长的主渠道和促进财政增收的重要力量。服务业在吸纳一、二产业转移富余劳动力上发挥了突出作用,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以2003年为例,全省服务业就业人员达1508万人,占全部就业人数的26.9%。2003年,服务业提供税收330.4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8.3%,以服务业为主体的营业税和非税收入(行政性消费)分别完成144.69亿元、154.6亿元,占全部财政增收额的64.77%,拉动收入增长13.82个百分点。 张思凯 责任编辑 徐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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