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日前在我市全面展开,1140万元补贴资金已预拨到包括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办事处在内的14个县(市、区、办事处)。 据了解,我市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从1月下旬开始到5月31日止,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和手机三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家电下乡不是把落后淘汰产品简单地推向农村,而是突出节能、环保、安全、质量功能适合农村使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具体补贴产品及其销售最高限价,综合考虑了销售便利、售后服务和维修等问题,让农民买得方便、用得放心。目前,全国有31家企业的197个型号产品中标,我省有海尔、海信等10家企业的57个型号产品中标。这次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我市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只要在本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都可以获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补贴标准确定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主要是按照家电出口退税比例,将家电下乡视同于出口,将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农民,既让农民得利,又可以引导企业由过去偏重出口转向开发农村市场。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超支部分实行县级垫支、省级清算拨付的办法。补贴兑付工作结束后,将于6月底前进行审核清算。补贴资金主要是比照粮食直补办法,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一本通”发放;即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级财政部门申报,乡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并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一本通”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直接发到农民账户。实行这个办法,一方面,便于财政部门审核和操作;另一方面,广大农民用“涉农一本通”也便于领取。 □记 者 范立华 责任编辑 夏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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