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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进入公示阶段
2007-9-12 9:14:24 来源:德州新闻网--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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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9月20日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6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4部门自8月1日以来,在全市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推荐,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踊跃向所在地文明办和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共推荐模范人选136名,经评委会对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和无记名投票后,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初步确定。活动进入公示阶段。《德州日报》开辟专版,德州宣传网和德州新闻网将设立全市道德模范评选专题,对50名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以及50名提名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介绍,此次评选表彰的全市道德模范共分为五类,分别为: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十大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计50人,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50人。
    为了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我市成立了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同时成立了由主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主要新闻媒体负责同志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市组委会多次召开评选会议,严格审核参评资格和事迹材料,在对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这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一线岗位的原则,公平、公正、民主、公开、慎重,把群众身边的让群众信服的先进人物选出来,把基层中一线岗位上的模范人物选出来,最终评选出张星南等50名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张海霞等5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候选人。公众若对候选人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为:0534—2687687。
    9月中旬,活动组委会将最终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祁海洋)

责任编辑   夏玉艳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进入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 (2007-9-1 1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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