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夏津县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共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中,着力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观念新、措施硬,效果明显。
下评上———给执法部门戴“紧箍咒”
7月6日,夏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执法部门整改汇报会,全县20个执法部门一把手上台发言,每人只有5分钟的时间,直接说问题、差距和整改的措施。台下,全县50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部分个体工商户代表和省、市驻夏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评议,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今年以来,夏津县接连出台了《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的“三乱”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等文件,向全县企业发放了《优化发展环境联系卡》,主要执法执纪部门一把手在电视上公开承诺,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同时,改革评议制度,实行年终评议和平时评议相结合,与群众的投诉相结合,既评优,也评差,对前10名公开表彰,对后3名诫免谈话。
公示制———让“三乱”无市场
“三乱”是环境建设的一个“顽症”。为攻破这个“顽症”,夏津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并坚持定时、定点和定额原则。
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了《夏津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列明了各有关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手册》以外的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部门到企业检查收费必须出具《收费手册》和《收费许可证》,使用县财政局统一印发的收费票据,否则群众有权拒缴。他们还推出了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规定每月的最后10天为部门的集中检查收费时间,其他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到企业检查收费。
为彻底消除部门乱查、乱罚的利益冲动,夏津正着手建立新型的预决算制度,规定各部门所需办公经费由审计部门在年初进行审计核定,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力促部门收入和收费、罚款等脱钩。
追究制———为“一把手”加压
以往机关作风建设和发展环境治理“雷声大雨点小”,最终使群众对有些部门失去了信心。今年夏津规定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其所辖范围内的“三乱”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出了问题,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前段时间,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某执法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到所管理单位索要钱财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证情况属实,县里立即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撤职处理,吊销其《执法证》,并让该部门的“一把手”做出了深刻检查。
□本报记者 杨德林 本报通讯员 万庆华 张德生 刘素霞
责任编辑 夏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