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全市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共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动员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5月24日) 吴翠云 同志们: 这次全市“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共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动员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这既是一次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的思想动员大会,也是一次查找问题抓整改、明确任务促落实的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服务大局,以更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各项任务的落实,再造德州发展环境的新优势。一会儿,雷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优化发展环境,是加快德州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声。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环境建设作为一项内在的、不可或缺的大事牢牢抓在手上,打造出了德州特有的环境品牌,为推进对外开放、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讲,德州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局面,与我们大抓环境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回顾这些年来我们的环境建设工作,能够取得今天这样好的效果,主要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了“四个三”的正确导向。一是得益于坚持“三个服务”的工作理念不动摇。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是市委、市政府一贯奉行的工作理念。正是这一理念的有力指引,不管执法特点和隶属关系有何不同,各级都把思想认识、执法水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等,高度统一到有利于德州发展大局上来,理顺到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上来,调整到群众满意的程度上来,较好地解决了“为谁行政、如何行政、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二是得益于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方针不偏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各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为重点,全力推动“三个转变”,环境建设在“三个转变”中经历了一个不断创新、优化和完善的过程。三是得益于坚持“三个关键”的工作重点不放手。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是优化环境的重中之重。抓住了“三个关键”,就抓住了环境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是各级狠抓“三个关键”,从领导班子抓起、从具体岗位抓起、从每一件事情抓起,才使得环境建设贴近实际、切中时弊,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四是得益于坚持“三零制度”的工作标准不降低。零成本服务、零过错管理、零投诉监督,是我们优化环境的不懈追求,也是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基本标准。这一严格而又规范的工作准则,不仅成为创“文明单位”、“服务型机关”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有效地打造了近悦远来、厚德之州的环境品牌。“四个三”,既是对以往优化环境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今后环境建设的努力方向,必须一以贯之地加以坚持和发扬。 环境建设和其他事物一样,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既要看到这项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效,又要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分析,最近一两年我们德州的发展环境确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三乱”现象出现了明显反弹的苗头,对此很多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押一是个别部门和干部大局意识差,不能把部门工作自觉地置于大局之中,常常以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为重,强调条条多、服从块块少,甚至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这种情况造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情在某些部门成了摆设,无法执行。二是个别部门恶意执法、趋利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执行主体法和程序法的现象都时有发生,严重恶化了执法环境。各种各样的收费罚款名目繁多、总额偏大;对企业检查的次数过多过滥,动不动就给企业锁大门、贴封条,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办事程序僵化,工作效率低下,冷横硬推拖的问题屡屡发生。有些行政许可的事项该废止的不废止,该撤销的不撤销;有的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松松垮垮,严重挫伤了企业和群众发展创业的热情。四是有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冷面群众,狐假虎威,仗势欺人;有的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报,基层怨声载道,甚至敢怒不敢言,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等等。这些事情从总体上来看虽然是一些局部的、个别的现象,是工作中非主流、非本质的问题,但破坏性很大,损害了德州的形象,是制约德州发展的“腐蚀剂”。去年,市优化环境办公室在全市选取了1230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了一次优化发展环境问卷调查。调查中的有些数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例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政策法规的执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司法公正的不满意率分别达到了12%、12%和10%;对优惠政策落实、办事效率和避免暗箱操作上的不满意率分别达到了7%、7%和6%;对就医、上学和城市环境卫生的不满意率分别达到了23%、13%和11%。这些数字虽然比例并不算高,但反映出的问题却很尖锐。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采取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良好的发展环境已成为影响生产要素流向的主导力量,成为鼓励创业、吸引投资最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在竞争加剧、压力倍增、赶超难度愈来愈大的形势下,环境建设更显出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稍有放松,就会失去先机、丧失主动。我们既有抓环境、促发展的宝贵经验,同时又有损环境、失机遇的深刻教训。环境建设绝非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人的“区区小事”,而是大局所系、民生所系,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升境界,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利在千秋的大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继续占领环境建设这个制高点,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不遗余力地打造德州发展的新环境和新优势。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环境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必须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必须深化内涵、不断创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总的要求是?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当全省西部地区发展最快、实力最强、环境最好城市”的目标,紧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一项活动”,建设“两个中心”,健全“三项制度”,塑造“四大品牌”,完善“五项机制”,努力把环境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为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提供强力保障。 (一)大力开展“优化环境整、建、创”活动。要结合市委即将开展的“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共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优化环境整、建、创”活动。整,就是要对近年来的优化环境工作进行总结,看看各自做了多少贡献,还有哪些差距,问题根源是什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优化环境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的大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纠正。建,就是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在思想作风、工作措施、激励奖惩以及工作程序、工作环节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为优化环境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制度措施。创,就是大力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要以优质服务的价值观为核心,抓住组织管理、服务内涵、服务机制、服务创新等方面,比爱民之德、比亲商之情、比服务之效、比创业之绩,争当群众的贴心人、争当加快发展的带头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再掀环境建设的新高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拿出新的举措,公之于社会,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优化环境载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是服务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自2005年7月正式启动运行以来,进驻部门41个,办事窗口68个,共有405项行政许可事项在中心集中办理,至今已办结各类事项近4.5万件。目前看,总体运转是好的。但我市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起步晚,很多方面尚不完备,虽然对入厅的单位和项目加强了管理,但运转“半身不遂”的问题仍有存在。有些进驻单位只将少数审批事项纳入中心,而一些审批频次高的事项却保留在原单位,使中心成了“附属”;有些窗口单位授权不充分,大部分业务还要回单位审批,使窗口成了“收发室”。各县市区尽管也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或审批大厅,但多数功能不全,进厅项目少,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下一步,要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大胆突破传统管理模式,创新手段,纵横联动,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网络。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力,精简审批事项,已经取消的绝不允许再行审批。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抓住归并职能、充分授权、进驻中心三个环节,推进内部审批和监管职能分开,争取所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都纳入中心办理,建立中心到职能单位的快速通道。要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每个项目受理、办理、收费、发证等环节均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不准应进不进、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搞双轨运行、体外循环。要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使各种事项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行政中心东移,加快审批项目进驻速度,除有特殊情况的外,所有审批项目必须在6月底以前进入中心。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理顺管理体制,充实入厅项目,在年底前建立起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政务服务中心。要将政务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争取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一级设立便民服务站,解决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就地、快捷、方便办理事项的问题。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将行政机关、公用事业、窗口服务单位行使权力的法律法规、承办科室及负责人,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企事业单位和群众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在网上公开,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在线投诉、咨询问答、信息反馈、问题曝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网上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应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 二是加强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招标投标的规范运作,作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招投标市场基本建立,运作渐趋规范。但由于各自为政、分散进行,缺乏公开和透明,在社会上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误解。但是如果管理不严或操作不当,也不排除存在“暗箱操作”和关系背后插手的问题。从近两年全国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看,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占案件总数的近八成;超过一半的商业贿赂案件集中在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在我市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中,也基本上呈现这样的规律和特点。可以说,这些案件的发生,与招投标有形市场的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建设综合招投标中心,是优化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下一步,市、县两级要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全新的交易平台、服务平台、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形成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招投标有形市场。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将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集中纳入中心。要创新管理体制,按照“项目统一申报、信息统一发布、交易统一规则、监督统一平台、收费统一标准”的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一系列工作细则,实现封闭和无死角监控。要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招投标网站,将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公告信息、建议与投诉、资格审查与中标结果等全部上网公开,使交易活动公开化、透明化。结合新城建设,市里将规划建立高标准的综合招投标中心,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进入准备。各县市区也要积极运作,争取尽快建成综合招投标中心。在建好“两个中心”的同时,要不断完善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建成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三)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优化环境,核心在依法行政,关键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据初步统计,目前市驻地共有市直和中、省直执法部门56个,涉及执收执罚项目468项,执收执罚科室196个,执法人员1622人。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8000多人。要保证这么庞大的执法群体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很不容易的。应该说,我市各级执法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能够做到依法行政、服务中心,多年来为德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从目前部分单位在执法环节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给行政执法者戴上“紧箍咒”,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真正使“权力本位”迈向“责任本位”。要明确执法主体,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理顺分工,整合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今后,要定期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执法权力,不准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对各种行政违法行为实施严肃追究。法制、监察和人事等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形成责任追究合力,确保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行政收费和处罚制度。对行政收费和处罚,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这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内在的问题;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据调查,个别部门和单位收费项目多、执行标准高,以罚(收)代法、以罚(收)代管、以罚(收)创收,甚至把收费罚款作为硬任务,制定收费罚款计划,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将收费罚款与执法人员工资奖金挂钩,强行乱收乱罚。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严肃对待,切实加以解决,绝不允许我行我素、顶风而上。要继续清理、压减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精简和归并,并实行低限收费。市里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收罚项目、标准和依据,编制市直统一的收费、罚款目录,向企业无偿发放,并在媒体上公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围绕本机关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罚款等职能中涉及到的自由裁量权,对其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执法权限,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和实施办法。对企业“轻微违规”行为,要一次告知、二次警示,多做工作、促进整改,绝不可罚字当头、一罚了之。要深入推进以执法时限标准、执罚金额标准、办案时限标准和执法秩序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关于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规定,于6月底前报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要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坐支,严格执行票款分离,严禁收费与经营挂钩;任何部门和单位的收费和罚款,不得与干部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及业绩挂钩。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的管理,党政和司法机关要与其彻底脱钩,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强行服务,不得强制企业和个人加入各类协会。从现在到明年上半年要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违规设立的要坚决取缔,对违法经营的要依法处理。 三是健全检查备案制度。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各种名目检查过多过滥,是困扰企业的突出问题。据了解,有的企业最多时一天得应付五六个检查组,一年下来都算不清要去多少检查的,搞得企业难以承受、苦不堪言。当然,合法合理的检查我们绝不会限制,但那种可查可不查,甚至以检查为名对企业进行“搜刮”的滥检查,必须加以禁止。今后,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原则上以审查书面材料为主要检查方式,一般不得进行现场检查。如需进企业检查,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报市优化环境办公室备案。要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执法性质特点,明确规定一年内检查的次数,从严控制检查时间、频次、人数。执法部门有多个内设机构行使检查权的,要实行一个机构检查或多个机构联合检查,严禁内设机构各自单独检查。要建立规范统一的检查活动档案,凡属本部门本单位进行的检查,包括检查时间、内容、对象、结果、审批人等,全部记入档案以备查。不经市里批准,不得越级到县市区进行检查,对同一事项的检查要一家检查多家认可,不准进行多级多部门的重复检查。 (四)精心打造环境品牌。一要着力打造诚实守信品牌。诚信乃环境建设之“基”、城市形象之“魂”,也是企业发展的无价之宝。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加强“诚信德州”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党政、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为主体,以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诚信德州”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主流价值观。各级党政一定要带头诚信,言必信、行必果,做诚实的模范、守信的表率,无论政策兑现还是服务承诺,都要想方设法办到,绝不能失信于民,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阳光政府。在企业信用建设上,要重视培育以“讲诚信、树名优”为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文明诚信的企业群体。要注重培养企业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大力加强全民信用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道德、重诚信、创环境、谋发展,扬荣弃耻,亲躬力行,为德州良好的发展环境锦上添花。 二要着力打造城市文明品牌。城市文明,是城市的“第一形象”,是城市繁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德州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的先天优势。历经多年的不懈努力,德州“厚德载物、创业之州”的新形象已广为社会认同。今后,要抓住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关键,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层次,真正使城市文明成为德州的金字招牌。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的基础,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使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与城市发展相得益彰。要建设完善城市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文化活动,提高城市的文化品味,增添文化魅力。要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成果,增强市民自律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三要着力打造安全和谐品牌。创建“平安德州”活动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呈现良好态势。但个别地方治安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高度重视解决深化改革和社会变革时期产生的各种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全市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要深入开展“打恶霸、优环境、保平安、促发展”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严重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工程施工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强装强卸、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止和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恐吓、恶意伤害企业经营者的案件。要大力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范工作,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要建立健全警企联系机制,推行“警企共建”、“警企联系”,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要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品牌。生态宜居是城市价值的最佳体现,是城市环境的核心内容。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坚持高点定位、扬长避短,一些独具德州特色的生态景观已经展现在人们面前。我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圈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及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交汇点,在城市特色建设上完全可以做好“结合”的文章。要本着“以水为脉、以绿为美、以文为韵”的全新理念,高层次、大手笔地打造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要按照建设“水韵德州”、“绿色德州”、“明亮德州”和“生态德州”的目标,进一步搞好规划,加快工程建设。在打造自然景观的同时,要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凸显城市特色,把德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现代文明城市。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从一定意义上讲,党政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市民创造文明。无数事实印证,主要领导的认识上去了,环境建设就会扎实有效;主要领导的认识上不去,环境建设就难有大的成效。在环境建设上,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责任重大。今后,环境建设要实行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优化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多数县市区和部门、单位都建立了优化环境领导和办事机构,但有的责任不明、作用不大,甚至无人办事、形同虚设。要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人员,提供物质保障,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快捷高效”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各级优化环境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部署,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协调、监督和查处职能,在环境建设上发挥强力推动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各级党政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监督监控预防机制。监督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关键是能够及时地发现和解决问题。监督的弱化,必然导致环境的恶化。今后,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明查暗访要经常化。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访与纠治相结合,大力开展“访千家、走万户”活动,主动查找环境建设中的问题,保持对危害发展环境行为的强力威慑。二是监测监控要广泛化。要在原有100个监测点基础上,新增200个监测点。重点选择潜力较大的成长型企业,向其发放环境监测牌,适时严密跟踪监控。三是定期通报要制度化。对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要定期通报或在媒体曝光,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把优化环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四是“承诺热线”要规范化。要进一步扩大上线范围,将那些与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要坚持“一把手”上线制度,创新上线形式,“零距离”、无疏漏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建立及时到位的快速查处机制。能否坚决查处危害环境的行为,体现了我们抓优化环境工作的态度和决心。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之所以敢触“高压线”,关键是查处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从而导致有些人弄权设卡、有恃无恐、迎风而上。要治理恶化环境的顽症,必须综合施策、动真碰硬。要继续实行“三乱”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向所有企业和个体业户发放“优化环境投诉卡”,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要组成专门办案队伍,建立从投诉受理、登记交办到协调查处的快速处理机制,全天候24小时受理破坏环境的举报案件,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速查速办、追查到底、处分到位,绝不搞秋后算账的从长计议,绝不搞下不为例的从轻发落,绝不搞以功抵过的姑息纵容。 (四)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考核机制。机关效能考评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考评的是政风,评议的是行风,检验的是党风,实际上也是对环境建设的综合评定,更重要的是把公共权力部门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要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评价体系,继续搞好机关效能考评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建立企业定期评议职能部门制度。要改进评议方法,扩大参评范围,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评选表彰活动,不仅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还要评出最差部门和单位,真正形成以优化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创造良好环境,关键是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不仅体现在研究部署工作上,更体现在出现问题后要承担责任上。今后,在追究上要较起真来,不能在这个环节上一味“心慈手软”、落不下板子。要严格落实“一次查实追究制”,凡发现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单位主要领导也要给予黄牌警告处分;对任期内连续两次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对其主要领导给予调离或免职处理。对垂管单位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单位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对任期内连续两次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调离。同时,对受诉查实两次以上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市评先树优资格。 同志们,优化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希望全市上下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全市的优化环境工作推向新阶段,为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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