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2006年起,连续5年,我市将按照省里统一安排,根据县(市、区)的需求,招募部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每名毕业生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和交通补贴。服务期满后,毕业生在就业和升学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招募工作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根据德州实际,今年计划招募教育和医学专业的131名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乡镇教育和乡镇卫生院从事支教和支医工作。 高校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和有关规定,对报名参加本市“三支一扶”工作的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确定服务人员初选名单,报送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确定人选、培训上岗后,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直接到服务县政府人事部门报到。 在就业上,各级人事部门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积极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另外,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我省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学校应为其保留两年学籍。 □记 者 陈 鹏 通讯员 安俊涛 责任编辑 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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