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经济开发区评选出道德模范 “运河好人家”传递正能量

运河经济开发区评选出道德模范 “运河好人家”传递正能量

 

  德州新闻网讯 (晚报见习记者 张明凯 通讯员 赵庆伟)为营造幸福、和谐的发展环境,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运河经济开发区各行业深入开展“运河好人家”争创活动,评选“模范人物”、“模范家庭”、“模范村居”、“模范商户”、“模范企业”、“模范机关”等道德文明模范典型,凝集社会正能量。
  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层层推荐、筛选,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评选出各个类别的模范。1月23日,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立足岗位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模范家庭”刘春生一家是运河街道办事处芦庄村村民,从母亲60大寿以来,刘春生每年都会给母亲过生日,27年间从未间断。无论平日里多忙,在每年老母亲过生日的时候,这个二十四口人的大家庭都会凑在一起,为老人庆生,让老人开心。
  刘春生孝敬老人的行为,赢得了村民们的称赞。面对大家的肯定,刘春生说:“带给老人快乐是我们儿女应该做的,希望通过我们的行为能够影响更多的人,多关心关心自己的父母,多抽出时间陪陪自己的父母。”“模范人物”李金山为华电小区的居民,夫妻俩均已退休,每月退休金合起来只有1800多元。在一次傍晚遛弯时,李金山捡到了10万元钱,但他不为巨额资金所动,主动联系民警,亲自将巨款送回失主手中。面对失主的感谢,李金山骄傲地说:“我和雷锋是同年代的兵,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是我应该做的。”
  据了解,运河经济开发区结合全市“四德”工程建设,在全区开展“运河好人家”品牌争创活动,通过评选道德文明模范凝聚正能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此次活动共评选出“模范人物”20名、“模范家庭”12户、“模范村居”4个、“模范商户”10户、“模范企业”7家、“模范机关”5家、“模范人物提名奖”15人。
  自从“运河好人家”活动开展以来,运河经济开发区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模范典型竞相展现,形成了浓厚氛围,掀起了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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