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正式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3月21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印发,全面部署工作,标志着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要求,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了解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数据处理能力建设、物资保障、宣传动员等工作;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年底前),开展总结表扬、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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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通讯员|张学松 编辑|梁思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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