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德州再次发放1000万元汽车、家电消费券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鲁商发〔2022〕8号)精神,德州市自9月21日起,再次发放1000万元汽车、家电消费券。

汽车消费补贴资金

(一)活动时间:9月21日—11月15日。我市共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万元。本补贴政策以参与活动的线上汽车销售企业为对象进行兑现,广大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汽车申报享受,先买先得,补完为止。

(二)补贴汽车类型:家庭乘用车辆(不包括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在德州市缴纳车船购置税并挂牌。

(三)补贴金额:

1、在德州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10万元以下车辆,一次性补贴3000元(财政补贴2000元,企业让利1000元);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车辆,一次性补贴4000元(财政补贴2500元,企业让利15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车辆,一次性补贴6000元(财政补贴3500元,企业让利2500元)。

2、在德州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10万元以下车辆,一次性补贴2000元(财政补贴1500元,企业让利500元);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车辆,一次性补贴3000元(财政补贴2000元,企业让利1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车辆,一次性补贴5000元(财政补贴3000元,企业让利2000元)。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本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四)补贴方式:本次活动中,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消费者购车时先行垫付,企业垫付资金后将相关材料汇总,向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上报,活动结束后由市商务局统一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拨付补贴资金。

(五)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购车人身份证、行车证、活动期间开具的购车发票、完税证明、销售合同、享受补贴证明书、申请补贴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件和扫描件一份,由各汽车销售企业汇总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每日上午十点前报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

家电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9月21日—11月15日。

(二)支持范围:本次共发放家电消费券50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家电类销售企业持券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享受满减优惠。

(三)补贴金额: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 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 300 元消费券,购置 5000 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 元消费券,购置 8000 元(含)以上的可使用 600 元消费券。

(四)消费券领取使用:

方法1   消费者注册登录“建行生活”APP,在APP首页一领券—“家电满减消费券”,抢取满减券,持券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电器使用即可。

消费券9月21日上午10点开始投放,有效期3天,每三天上午同一时间再次投放。

方法2   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到参与活动的商家,申领“购买家电线上预约消费券”,在交款时使用即可。

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补贴资金、消费券发放工作要求和程序执行。不得借促消费之机,上调价格,明降暗升。要按照《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确保汽车、家电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活动期间市面实际售价。

2、汽车补贴资金使用,要严格控制必须在活动期内,销售合同、发票、完税证明、行驶证、购车人信息要准确一致。

3、家电消费券核销,必须做到消费券码、发票、送货单与购买人信息一致,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证据完备一致。坚决避免和杜绝侵害消费者利益,套取冒领国家资金现象发生。

4、促进消费券与尊老敬老爱老结合,向残障人士低保人员倾斜。60岁以上老人、残障等使用智能设备不方便,不便于线上抢券和使用、核销消费券的人员,活动商超为其预留“购买家电线上预约消费券”申领额度,并由销售人员全程提供用券贴心服务,使消费券“有温度”,达到应享尽享。

参加汽车补贴促消费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参加家电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的限额以上家电类销售企业名单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王德鹏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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