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云县获得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奖补资金34万元,对庆云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奖补。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节省的能源费用,由项目受益方向建设方支付节能项目建设成本的投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实现节能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和财政部门三方受益,化解财政节能改造资金存在缺口问题。
2019年5月,庆云县被确定为全省在德州市的唯一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县。2020年庆云县财政局配合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通过对公共机构用能诊断、精准确定项目、强化质量管控等一系列工作,确定庆云县科技中心冷暖空调节能改造作为实施项目,项目采用政府“0元购”方式进行招投标,由节能公司全额承担改造费用,安装最新节能设备和智慧能效云平台,实现空调系统节能优化控制及智慧运维管理。
项目运行一年来,节约能源费用65.4万元,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689.3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828吨,综合节能率达到30.5%,节能效果明显。经测算,项目实施合同期内该县可累计节约资金130.8万元,按设备20年寿命计算,该县可节约能源费用900余万元。
今后,庆云县将持续激发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对工作效益的认知度,全力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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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大伟 张学林 黄世军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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