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上不跑腿!德州首票电子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签发

8月7日,我市签发首票电子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标志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化的时代正式开启。

今天,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40吨进口美国乳糖经德州海关查验送检合格后,第一时间就收到了海关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确认短信,这也是我市出具的首票电子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我们每年进口的乳糖原料少说也有800吨,基本上月月都有,业务员之前每个月都要去海关领取纸质单证,确实很麻烦,这次可好了,不用再跑腿了。” 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张晓霞高兴地说。

企业只需要填上短信上的证书编号和查询码,就能在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查到电子化《证明》,操作十分方便。而对从事进口法定检验货物商品销售批发的企业,《证明》电子化的实施则意味着销售渠道更加通畅。

“相关企业,特别是一些下游的企业从我们这里购买进口红酒,往往需要我们提供这份《证明》,才能销售。以前纸质的很难完全满足众多下游企业的需求,复印或者拍照片,容易造假或者丢失,现在我们只要把二维码发给下游企业,就能解决问题了。”山东宝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潘续说。

据济南海关所属德州海关介绍,此次改革受益的不仅是企业,同时也让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法检商品时,能更容易地获得商品进口信息。

作为进口商品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后准予销售使用的重要凭证,在电子化改革实施前,德州海关每年要签发近800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纸质证明。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自8月1日起,企业可选择申领电子化《证明》,并通过单一窗口或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选择下载电子证书或者二维码。这是今年海关部门落实稳外资、稳外贸,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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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通讯员|赵秀泉 管一臻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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