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德州基本完成登记挂牌!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9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

5月15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德州7月10日前基本完成电动自行车挂牌,7月11日起对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路面查控,核验车辆来历凭证、排查盗抢嫌疑、督促尽快挂牌、提倡骑行者配带安全头盔、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截至8月31日,全省不再给不符合新国标(ccc认证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含有脚踏骑行功能的旧国标车辆和所有无脚踏骑行功能的非标准车辆)登记挂牌。仍保持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9月1日起,严查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并依法进行处罚。整个集中登记挂牌期间,号牌及安装附件都是免费的,也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费用由辖区政府财政承担。

群众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群众持手续、带车辆选择就近的电动自行车挂牌网点办理。春节前全市设置和对社会公布了1600多个挂牌服务网点,包含了所有的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和一些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企业、商场等,这些业务网点继续为群众搞好服务。对车辆比较集中的社区、村居、单位,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办理。

对无脚踏骑行功能的非标电动车,群众可以优先考虑使用智能手机网上自主办理,关注、登录“德州交警订阅号”、“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或“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x大队”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模块,按照提示进行,然后在自己方便的时间选择到就近网点自取号牌或者自费邮寄到家(全省统一快递价格每套12元)。

关于无整车编码等情况的处理。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对经核验确属未打刻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各县(市、区)将设置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打刻挂牌点,由车主签订承诺书,排除盗抢嫌疑后现场免费打刻整车编码。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整车编码打刻工作也可采取流动办理的形式开展,但不得重复编号和收取任何费用。对群众办理交易的电动自行车,须核查交易双方身份,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办理转移登记。上述两项业务自7月11日起开始办理,事先已申请的,告知准备事项,留取联系方式,届时按序通知就近办理。

特别提示:到各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疫情防护、人员间隔距离和配戴口罩的提示要求,有序办理。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马乐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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