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号召广大党员群众在“扫黑除恶、固本强基”集中攻坚行动中踊跃举报的公告

关于号召广大党员群众在

“扫黑除恶、固本强基集中攻坚行动

踊跃举报公告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推进,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固本强基”集中攻坚行动。通过集中清查清理集体资产资源,解决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被占用等问题,进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巩固基层政权。为保证“扫黑除恶、固本强基”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广大党员群众如发现有以下行为,请踊跃举报,上级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


一、合同不规范

  1.自垦地、坑塘等多年未签合同或签订口头合同的行为;

  2.已签合同延迟缴纳承包费或不缴纳承包费的行为;

  3.机动地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的行为;

  4.2003年3月1日以后签订、承包期超过3年的机动地合同;

  5.承包合同与实际不符的行为。


二、权属不确定

  1.因年代久远、社区干部变更、交易、赠予等造成土地、建筑等集体资产产权存在较大分歧的;

  2.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建房行为;

  3.符合土地和社区建设规划,但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建筑。


三、管理不到位

  1.宅基地、荒地、坑塘、村边地、坑边地、路边地等集体土地资源闲置的行为;

  2.可开发利用林地、宜渔水面等资产资源闲置的行为;

  3.村级学校、厂房、农房、农机设备等集体资产闲置的行为;

  4.多占、抢占宅基地,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

  5.无偿占用闲置地块种植、养殖、堆放的行为。


四、随意侵占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3.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审批手续,但未按照批准用途建设的或超出批准范围的违章建筑;

  4.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的违章建筑。


  举报电话:扫黑除恶:2671828;政策咨询:2391572;综合协调:2671859 ;

  举报邮箱:dcqgbqj@163.com


德城区“扫黑除恶,固本强基”

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


记者|邹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