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揭牌成立

1月17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揭牌仪式举行。副市长马俊昀出席并揭牌。

马俊昀指出,组建生态环境部门是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次机构改革,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改、经信、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单位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责上,把过去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打通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城市和农村。改变了长期以来生态环保领域职责交叉、九龙治水、不能形成治理合力的问题,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更是赋予了市生态环境局崭新的职责和光荣的使命。回顾过去,环保部门自1974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环保人的奋力拼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成绩,收获了荣誉。2010年、2014年,德州市两次代表山东省参加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考核,在39个代表城市中均排名第1。2016至2018年,连续取得蓝繁增加天数、PM2.5、PM10改善幅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获得省生态补偿资金等多项全省第一,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实现了大幅提升,让市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生态环保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展望未来,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要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全面领会改革精神,统筹推进环保垂改,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勠力同心,砥砺前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德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市环境保护局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推行清洁生产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等行政职能,以及德城区涉及的上述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等。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系,县(市、区)参照市级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后再进行垂改工作。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撤销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副处级机构规格。

记者 郑东岩 通讯员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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