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总工会印发《德州市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今后三年将在就业创业、医疗帮扶等方面采取分类施策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下建档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
●对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和身体残疾的深度贫困职工,推动由政府纳入救助制度兜底。
●建立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保障贫困职工的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努力实现解困脱困。
脱困标准》》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
解困标准》》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精准施策,围绕实现基本医疗、就业创业、子女上学、住房安全、基本生活五项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同时,积极推动将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纳入政府主导的就业政策体系,优先支持困难职工就业创业。
解困脱困工作还将聚焦医疗帮扶,积极推动将困难职工纳入基本医疗制度和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推动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职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坚持扶困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
在制度保障方面,《方案》指出,协同政府部门落实好新旧动能转换等过程中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围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
此外,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每年以市总工会名义通报表扬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先进集体和个人、困难职工联系人。2020年底,对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困难职工联系人,分别授予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章)荣誉称号,并作为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依据。
编辑、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张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