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山东战役”检察机关亮“利剑”!批准逮捕涉黑涉恶1581人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第1次对接会的精神,按照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实施方案要求,今天下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近期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入驻山东后,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和5起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37件1581人,提起公诉160件902人,在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快办案节奏,8月30日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4件369人,批准逮捕71件2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件304人,提起公诉23件164人。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12309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处理,确保不遗漏任何涉黑涉恶线索,已接听群众涉黑涉恶举报电话140余次。扎实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工作。组织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线索。共梳理摸排案件10.7万余件,梳理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29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0件。

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潍坊等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欺行霸市等犯罪团伙。菏泽等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了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扰乱基层政权工作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23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紧盯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不规范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全省检察机关共纠正漏捕漏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

注重结合办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019条,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11条,其中省检察院受理审查后提请省扫黑办督办5条,移交省纪委监委3条。加强与国土、住建、交通、银监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联系,会签下发《关于建立实施涉黑恶犯罪案件涉案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牵头起草《关于建立打击重点行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重点行业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联合挂牌、个案会商、行业监管通报整改等制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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