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三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案件将统一司法确认

德州新闻网讯  8月13日,德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调解员聘任仪式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召开。当天39名保险行业调解员受聘并入驻该中心,今后将实行保险行业调解、公安行政调解、法院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诉调对接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集体讨论,共同调解,真正构建道交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据悉,为形成节约司法资源、统一审判标准、做到高效便民、实现公平公正的工作格局,早在2017年,经开区法院便积极与德州市交警支队沟通合作,共同探索建立了“交通事故诉调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经开区法院派专人驻该中心开展工作。该中心的建立,对有效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社会矛盾意义重大。但是在具体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也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对于法院而言,仅能针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或诉讼,且在该中心并不具备起诉、开庭等功能;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得到便利的仅仅是发生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对发生在德城区或运河开发区的案件则还要到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申请司法确认;对于当事人而言,对发生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案件进行诉讼时还需要到经开区法院本部进行起诉、开庭等,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据了解,为节约执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真正实现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在“交通事故诉调中心”的基础上,经开区法院积极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力推行集司法确认与诉讼、事故责任认定、车辆检验、伤残鉴定、保险核损、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联合办公模式,建立“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现在已基本竣工。该中心设置五大单元,即交警办案中心、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保险理赔中心、司法调解鉴定中心和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届时,交警办案中心将受理三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也将对三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案件统一进行司法确认。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设置立案庭、科技法庭、法警等功能,实行“刑民结合”“轻刑快审”审判模式。

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赵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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