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参与制定政务服务国家标准 7月1日起实施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获悉,《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此前,德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参与了该标准的制定。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对服务指南的编制要求、要素设置要求以及服务指南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24项必要要素和4项可选要素的表述进行了细化。全国共有9个部门参与了标准制定,德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我省唯一参与该标准制定的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在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总结自身经验做法,归纳出最佳实践案例作为指南和参考,使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国家标准要求服务指南语言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申请材料与兜底条款有示范样本。服务指南要加强监督,动态更新,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国家标准的公布对规范政务服务行为,预防和治理审批服务领域的权力腐败,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放管服工作都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邓静 通讯员|段浩然 孙玮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