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监察委员会首起留置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2月13日,陵城区人民法院对德州市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陵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魏丽平、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兼区电影放映服务中心主任高纳新涉嫌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丽平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高纳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该案从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到审查起诉,一审判决,仅仅用时25天,审查调查严谨规范,纪法衔接高效畅通,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成效。

来源|长河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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