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作为一个地区、一段时间的见证,承载着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是政府和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德州历史悠久,地上和地下文物资源相当丰富,所辖县(市、区)珍贵文物资源更是不胜枚举,为研究德州的历史以及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建设程度的不断提高,德州区域内为数不少的文物,在施工过程中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我市的文物保护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代表建议:市人大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督导力度,责成专门的保护机构,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德州各县(市、区)的文物保护,对于诸如临邑县邢侗墓、曹冢汉墓、大蔺家古宅院等文物保护单位尽快确定级别,或圈定保护范围、或树立碑牌,让人民群众认识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自觉自愿地保护共有资源,为后世子孙留下珍贵财富。同时对于许多还未被列入保护区域的地上、地下文物,希望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区域划定,在未来规划建设中更好地给予保护。
建议市人大能够广泛呼吁,加大各级政府对于县一级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以便于对那些弥足珍贵而又濒临毁损的文物进行适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