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执行“不停歇” 

杨振峰(左一)帮群众办理领取执行款相关手续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韩菲原瑞宁

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年味渐浓。对陵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杨振峰来说,年终岁末不仅意味着新春将至,更是执行陈案的好时机——身在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纷纷返乡,群众们眼巴巴盼望追回的“血汗钱”“拖欠款”有了希望。

“鲍某,10万元;麻某,7.2万元;赵某,10.2万元……”一大早,杨振峰和法官助理李亚超正在核实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中申请执行人的执行金额。

鲍某等5人是工友,共同在陵城区一处建筑工地打工。起初,工头朱某还能按期支付工资,但后来却以各种借口推脱。经结算,朱某欠鲍某等工资款44万余元,一直未能偿还。为了讨回欠薪,几名工友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责令被告限期偿还所欠工资。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转入杨振峰手中。

收到案件后,杨振峰多次实地调查取证,未寻到被执行人踪迹。随即,执行法官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相关账户,并多方查找线索,但进展依旧缓慢。

春节将至,陵城区法院抓住有利时机,全面调动执行力量,开展“春暖护薪”欠薪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鲍某等人讨薪案也在执行范围中。根据分析和线索举报,朱某很有可能从外地返乡,杨振峰再次和执行干警来到朱某家中。果不其然,朱某正和家人准备年货。

“不是不给钱,别人也欠着我工程款。”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人员,朱某赶忙解释。

“别人欠你钱,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有困难也可以再商量,但毫无缘故不履行,这样不行。”

经过杨振峰反复劝说、释法析理,朱某最终一次性偿还5名农民工工资16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分期执行。赶在春节前拿到期盼已久的欠款,鲍某等人频频致谢。

“通过综合运用拘留拘传、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多种执行措施,帮助农民工将生效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让群众安‘薪’过年。”陵城区法院院长杨如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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