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秦晴)近日,宁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与律师现场连线,在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中,检察官在审查张某庆危险驾驶案时,发现他因病行动受限,无法传唤到案,因此检察官决定到张某庆家中,陪同他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然而,该案律师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场,于是检察官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将认罪认罚过程线上“直播”,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律师三方远距离实时对话,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宁津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探索多元化“云端”工作模式,增强办案透明度,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自觉践行检察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