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法院—— 法官上门化解4年合同纠纷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韩菲孙春辉)11月9日,陵城区法院宋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完成过付。至此,一起长达4年的矛盾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2018年,宁津某牧业公司花费10.5万元购买了一辆玉米收获机。在使用过程中,这辆玉米收获机陆续出现缠草堵塞、传动轴损坏等现象。经过生产厂家河北某机械公司和销售单位德州某农机公司的两次售后维修服务,效果仍不理想,牧业公司对此意见很大,多次要求生产厂家退款,并发生争执。

协调未果,牧业公司曾于2019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被告德州某农机公司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购机款10.5万元,并赔偿雇人、租车、收购秸秆等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后因证据不足被依法驳回。

近日,原告牧业公司自行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农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农机存在故障。于是,牧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将农机公司和机械公司告上法庭。

陵城区法院宋家法庭庭长黄培富受理这起长达4年的“骨头案”后,迅速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验,并先后组织两次调解。经了解,两名被告对牧业公司自行委托进行的司法鉴定结论不服,于是法院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得出公平公正结论。

明晰案件焦点后,黄培富再次组织开庭。庭审中,多方当事人围绕涉案农机质量问题的成因展开辩论,双方各不退让。为尽快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放下心结,避免双方长期拉锯增加诉累,庭审结束后,黄培富召集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规劝双方理性思考、不要斗气、和气生财。结合双方陈述和庭审质证,黄培富特意搜集了相关案例供当事人参考,这让双方有了合法合理的心理预期。

随后,黄培富又趁热打铁,多次到涉案公司上门调解,逐渐缩小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差距。最终,在黄培富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农机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原告某牧业公司将涉案玉米收获机退回,农机公司退还原告购机款7.2万元。

为避免双方往来诉讼奔波,减少后续执行压力,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进行“随案执行”,被告在开庭后当场交付相关款项,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人往一线走,事在一线办。今年以来,陵城区法院秉承“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提高案件质效作为法院工作发力点,严把庭审关、裁判文书关、审理期限关、案件评查关“四个关口”,以点带面,切实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把审案的过程变为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坚持“上门调”,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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