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刘娜)近日,德城区出台《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工作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机制,共同补齐执法司法短板。
《意见》规定两大监督衔接应坚持的原则、衔接方式,根据要求,德城区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向德城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汇报工作,德城区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和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提出的意见或监督线索,德城区检察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意见。同时,双方配合做好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主动回应民生关切、有效解决治理难题。
今年以来,德城区人大常委会与德城区检察院先后对校园安全整治、民事执行案件应纳税款征管、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了联动监督,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企业合规、行政违法监督等检察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强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贯通衔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司法为民履职,实现代表议案与检察建议无缝对接转化,为推动德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智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