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多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刘立民)近日,庆云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涉企借贷纠纷案件时,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一起工程款民事案件、一起借贷纠纷案、一起虚假诉讼案同时连带化解,3家企业握手言和。
在这起借贷纠纷案中,庆云某置业公司因资金不足,向某贷款公司贷款700余万元,并以12套商品房担保,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网签备案。贷款到期后,因未能及时偿付,贷款公司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判令置业公司偿还借款7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期间,庆云县法院拟对置业公司开发的12套在建房进行评估、拍卖,但发现这些房屋只完成工程量的80%左右,未达到预售条件,如强行拍卖,势必在价格方面大打折扣。
另据了解,该置业公司因不能按工程进度付款,致使某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了工程款追偿,并申请了优先受偿权。此时,贷款公司又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置业公司存在虚假诉讼。针对在建的12套房产,3家企业多次提起诉讼,互不相让。
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庆云县法院执行局迅速调整执行思路,停止对在建12套房产的评估程序,仔细分析、研究案情,积极组织三方共商,找准矛盾焦点,明确利害关系,提出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磋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建筑公司垫付资金将剩余工程完成,待销售房产时,优先从售房款中拨付,其余款项用于偿还贷款公司债务。至此,案件达成和解,3起连带案件一并撤诉或审结,12套面临“腰斩”的在建商品房得以续建,3家企业利益均得到了保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力争依法及时化解纠纷,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庆云县法院院长曲子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