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高平)今年4月,谭某对我市某局举报投诉处理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司法局适用简易程序,当日予以受理,用时20日审结完毕,对谭某的复议申请进行了精准释法、及时回应,高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市司法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制定《德州市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规范(试行)》,对特定类型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平均审限缩短三分之二。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仅就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适用程序或适当性提出异议的、程序明显违法或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等几类案件。该类案件须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0日内审理完毕,不得延期。在适用简易程序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做好案件甄别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拟受理的案件做好甄别工作,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办案效率的提升不能降低办案质量,高质高效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用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