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高振博)近日,武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听到群众诉求,某乡镇社区门口因道路未设置警示标识,导致事故频发。
经调查,该社区人员进出频繁,大门紧邻新拓宽的乡道,因缺少减速、避让等警示标识,过往车辆速度比较快,导致发生多起事故。针对该处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武城县检察院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在社区门口两侧设置减速带、警示灯,并加强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巡查,完成隐患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我管’促‘都管’,在安全领域持续发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武城县检察院检察长贾维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