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法院帮群众全额追回296万元被骗钱款

“全家福”“老妈乐”骗了68名老人

禹城法院全额追回296万元被骗钱款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李政)“谢谢法院主持公道,追回了我们的养老钱!”1月18日,“全家福”“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群众代表专程来到禹城市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上,感谢他们倾力执行,追回被骗钱款。

案件要从几年前说起。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云、赵某花以位于禹城市农贸市场的“禹城市福润家和超市”为场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先后按照“全家福”“老妈乐”公司的指令,以消费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不特定客户68人资金共计530余万元,绝大多数为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返还233.9万元,造成损失296万元。

2019年2月20日,禹城市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云、赵某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罚金,并追缴全部资金。

案件虽审结,但如何追缴剩余钱款成为摆在禹城市法院执行干警面前的首要问题。干警在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云、赵某花采取执行措施后,二人缴纳罚金3.8万元,但相比全部资金无异于杯水车薪。

为此,禹城市法院多次与公安、检察系统召开联席会议商量对策。在交流中法官获悉,禹城市公安局曾在侦查阶段冻结了“全家福”“老妈乐”涉案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其中福建省龙岩市某银行账户内尚有余额660余万元,该账户首封为滨州市滨城区公安局,禹城市公安局为其次。

获悉情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滨州市公安局、法院联系,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并协调各方优先执行。经过多方不懈努力,1月14日,296万元案款全部划至禹城市法院银行账户。

为妥善办理此案,禹城市法院党组全程参与,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清除执行障碍。1月14日下午,禹城市法院副院长朱永新召集受害人代表,通报了该案办理情况和案款分配方案,安排人员分组联系所有受害人,并部署案款集中发放。通报案情时,激动的老人们多次起立鼓掌,有的流下了热泪。

1月17日,老人们根据通知,分时分批来到禹城市法院,办案干警刘振花、邵永琛对受害人的身份信息、收款账户逐一进行核对、登记,确保准确无误。截至1月18日,前来登记的64名受害人全部领到了执行款,剩余4名受害人正在积极寻找联系。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继续加大金融犯罪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以‘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禹城市法院代院长厚德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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