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赖”不能再当“老板”说开去
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从本月起将全面上线运行,以此为基础,工商系统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这意味着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就是说,“老赖”不能再当“老板”了(《经济日报》12月2日)
老赖,顾名思义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在当初,可能出于救人于危难的向善之心或出于对当事人往日情分的念及而对老赖伸出援助之手。但万万没想到老赖最终选择的是逃避债务甚至在法院判决下虽具有偿还能力但仍旧拒绝执行。由此,笔者想起前几年春节晚会上的一个小品《杨白劳与黄世仁》,其中有这样一句台词:“大伙看到没有,现在这世道都反了,欠账的是大爷,我这要账的成孙子了。”这小品讽刺的就是所谓的“老赖”。当然,在我们这个社会,讲诚信、守信誉的还是绝大多数,“老赖”毕竟是少数,但“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汤”,他们的“赖”行为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更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对此,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限制他们再当“老板”,具有维护道德规范和法律尊严的双重意义,自然会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与拥护。
我们应该承认,在当今社会,我国正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革,在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显现,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导致企业、政府及社会其他领域都不同程度的陷入了诚信危机,各方面不讲诚信的问题不断地暴露出来,如假冒伪劣、缺斤短两、偷税漏税、欠债不还、欺诈蒙骗、学术造假等等。所以,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动经济建设进程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的内涵,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强化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尚宽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也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有充分的安全感,人与人之间才会放心大胆的合作,大家才能相互信任,大家才能和睦相处。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氛围,从而使讲诚信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惠、赢得尊重,讲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支持、实现发展。
《礼记》有言:“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上线运行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加强诚信建设的紧迫性。而加强诚信建设,诚信教育是基础,个人信用是前提,企业信用是中心,政府信用是重点,司法诚信是关键。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普及诚信知识,倡导诚信观念,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大力弘扬“以信立身、以诚处世”的诚信品格,使诚信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态度、价值取向,把诚信打造成全社会的主流文化和特质。
(文/袁文良 编辑/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