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7月15日前完成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邓静 通讯员 齐瑞芬)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我市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启动,5月底前确定参评企业名单,6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7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价改革工作。

根据要求,“亩产效益”评价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所有工业企业,包括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下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2023年年报名单为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年度新升规企业、初创期企业等一并纳入数据采集范围,由当地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评价),规下工业企业由各县(市、区)根据企业占地面积、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等指标自行确定参评标准和企业名单,原则上占地3亩以上的企业都应纳入评价。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

各县(市、区)将依据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严格落实用地、价格、用能、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大对A类、B类企业的奖励激励力度,指导C类、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生产效益水平。各有关专营单位将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名单(含在专营单位注册的用户编号)执行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