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减排降耗

我市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减排降耗——

加快新能源替代 实现清洁化发展

停放在中元科技创新创业园内的“共享电叉”。记者 路龙帅 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人使用电动叉车运送配件

□本报记者 董天力 本报通讯员 李禄超 闻芳

“叉车来了,叉车来了”随着警示音响起,一辆电动叉车缓缓驶来,没有发动机的轰鸣声,也不见呛人的尾气排出。放眼望去,车间内搬运车、牵引车、升降车、清扫车等新能源机械往来穿梭,工作环境十分整洁。这是日前记者在天衢新区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看到的一幕。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是促进大气污染减排的重要抓手,而推进新能源化是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创新,结合污染源解析结果,锚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这一减排路径,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和企业运营成本。

积极探索让新能源机械使用更便利

共享单车的使用流程大家都不陌生,而今,在天衢新区中元科技创新创业园,“共享电叉”也用上了这套流程。

“为解决大批运输车辆污染排放难题,我们在园区推出‘共享电叉’服务,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购买电动叉车,也不用为维修保养等问题担忧,采取年租、月租、日租,甚至按小时租赁,既降低了中小企业使用门槛,也从根源上破解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难题。”海沃达(山东)产教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养田说。

目前,天衢新区计划在14个园区投入230辆共享电动叉车,同时,有6家企业正在与租赁公司洽谈,计划引入电动叉车59台,替换燃油叉车。此外,齐河县通过完善租售、维护体系,辖区11家重点物流园区在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816台,新能源机械占比达98.8%。

如今,这种共享租赁模式正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逐步推开,为中小企业使用电动叉车提供了高效可靠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经济效益共赢的新格局。

与共享租赁模式不同,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纯电替代模式,算得更多的是“长远账”。“一台3吨重的燃油叉车全工况下(8小时及以上),一年燃烧柴油约7200升。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叉车后,一年可减少排放氮氧化物约19.8吨、颗粒物约1.58吨,大大减少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该公司董事长姜桂廷介绍。

目前,仅电动叉车,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就购置了101台,与燃油叉车相比,每年可节省燃油、保养等各项费用总计450万余元。

因企施策形成“多点开花”新局面

围绕推广应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我市坚持先行先试,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措施,形成“多点开花”新局面。

2023年初,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对所有县市区建成区和105个乡镇(街道)驻地分区分时段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综合运用编码登记核查、监督抽测、实时定位监控、执法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老旧机械违规使用问题,倒逼高排放机械提档升级,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拓展使用空间。同时,坚持助企为民,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引导企业不断优化投入模式,推进新能源替代。

“路线图”已绘就,如何抓落实?

我市给出的答案是:因企施策,打造非道路移动源减排新模式。

针对机械使用频率高、时间长的企业,创新纯电替代模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频率在每天6小时、每年300天以上的企业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分析效益数据、解析政策导向,引导经济实力和环保意识强的企业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开展替换工作。对完成机械编码备案的新能源型机械,不再进行监督抽测,有效缩减了企业迎查时间。

针对原料产品重量不一、使用工况多元化的企业,创新油电混合模式。由于电动叉车瞬时举升力度有限,3吨以上较重货物需由燃油叉车完成。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引导该类型企业保留部分燃油叉车,实施油电混合使用模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以山东华创融盛展示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更换了12台电动叉车,保留了6台燃油叉车搬运较重的货物。

仓储物流园区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频次较高且较为集中的场所。“我们以大型仓储物流较为集中的齐河为试点,推动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新能源化,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叶新文介绍。

协同联动加快新能源机械替代步伐

日前,山东省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移动源处相关负责人对我市的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要求我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

为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替代,我市专门构建了由市级分管领导挂帅,环保、宣传、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专班协同推进的“1+N+1”工作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做到工作有章可循。

我市从“信用账”“时间账”“经济账”“生态账”“健康账”着手,通过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走进企业宣讲、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让“五笔账”家喻户晓,引导企业自发、自愿、自主开展新能源替代工作。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210余家(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

“针对企业不熟悉登记流程、叉车信息审核通过率低等问题,我们把服务和监管前移,推出‘零跑腿、一次办好’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办理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身份证’,让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立等可取’。”叶新文介绍。

为了将改革成效延伸到全方位、多角度,我市还与建行德州分行、工行德州分行等签订绿色贷款合作协议,着力搭建政银企沟通对接平台,协调银行低息贷款800余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新能源机械替代。持续完善租售、维护体系,配备整车租售、电池租赁、维修保养等定点服务和保障,提供可月租、可年租等个性化、定制化租赁方式。组建专业质检维修队伍,解决后续维修保养问题。

“我们将大力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清洁化发展,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岳红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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