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签发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和高质量保护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董天力 通讯员 李巍仑)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德州市总河长令》(第9号)于4月11日正式签发,对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和高质量保护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立足“四水统筹”总体目标,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推动河湖高质量保护走深走实,为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据悉,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县(市、区)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落实。明确了县级总河长、各级河湖长、市县两级河长办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落实中的具体任务。对推进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减河清障、大运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垦坡种植专项整治“回头看”等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印发《德州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对河湖库“四乱”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和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目标、内容、要求、阶段安排进行了明确。
第9号总河长令明确要大力推进河湖库高质量保护。要求结合全省市级现代水网示范区建设,以高质量建设幸福河湖、效益河湖为目标,全面提升河湖库管理保护效能。突出抓好数字河湖建设、扩大河道滩地种植转型发展试点成果、河湖精准管护三项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第9号总河长令强调要按照《德州市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全面强化优化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质效,持续放大河湖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