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出“个体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
为全省首张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邓静通讯员杨鹏)11月19日,宁津县庆丰清新茶庄的赵月芬在该县政务服务大厅领取了全省首张“个体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这是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为申请人颁发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标志着《条例》规定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我市全面落地落实。
《条例》实施以前,个体工商户因经营者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法律法规禁止家庭成员之外的个体户经营者变更。个体户经营者变更,只能先注销、再设立。这样带来的弊端就是商誉、字号等无法延续,不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存续时间、字号等方面的延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一科科长宋超介绍,我市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文书材料规范和办理方式要求,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确保规范、准确、快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同时,也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