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常态化靶向式开展驻点监督

市纪委监委常态化靶向式开展驻点监督——擦亮派驻“探头”提升监督质效

本报记者张晓航本报通讯员于丙坤

“物业行业监管方面,完善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针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某市直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并于近日提交了整改报告。

去年7月底,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某市直部门开展了为期8天的驻点监督,共发现3个方面7项问题,提出3项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处分相关责任人3名。该组组长张胜生介绍:“我们根据所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能,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确定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部门重要职责履行及关键岗位风险防控等为监督重点,综合采用了查、谈、访等监督方式。”这是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驻点监督的具体实践。

去年6月,市纪委监委印发《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探索建立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制度,对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和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驻点监督,是指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一段时间到所监督部门单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所监督部门单位实施下沉监督、精准监督。“驻点办公,‘嵌入’驻在单位,深入其工作一线,可以破解对驻在部门单位情况不明、了解不够的问题,能够更好把握该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当好‘不走的巡察组’,更及时、更精准地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更加精准、有效开展驻点监督,去年11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常态化靶向式开展驻点监督的若干措施》,围绕把握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对驻点监督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常态化、靶向式”是今后开展驻点监督的关键词。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常态化,就是要求每次驻点都小切口切入、短平快进行,及时掌握所监督部门单位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一轮接一轮开展;靶向式,即根据所监督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情况,“瞄准”其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督。聚焦所监督部门单位重要职责履行、重要任务执行、重要权力运行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同时以点带面,剖析反映出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

《办法》和《措施》出台后,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纷纷“升级”工作模式,确保常态化、靶向式驻点监督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提升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深度掌握所监督部门单位政策制度、问题症结和业务知识,保证监督不越位,更不缺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东庆说。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付厚民表示,他们结合所监督部门单位实际,制定个性化方案,列出驻点监督工作内容清单,同时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对清单进行调整,确保监督的精准性。

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已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驻点监督,发现问题90个,收集问题线索10个,提出意见建议51条,以精准有效监督压紧压实了所监督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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