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德州新闻网讯

日前,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德州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总体目标,并为我市住房供应规模、住房市场监管能力、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租赁市场发展,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物业服务等方面指明方向。

《意见稿》提出,规范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水平纳入考核范围,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80%,2025年不低于90%。到2025年,住房建设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以上。

基于发展功能定位、人口布局与流动特征、住房供需潜力差异因素,我市将13个县(市、区)划分为引领提升区、增量发展区和专项引导区三大区域。

引领提升区为德城区。作为老城区,重点稳定住房供应能力,着力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在住房品质提升、绿色建筑、智慧社区建设方面试点先行,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增量发展区主要包括德州经开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齐河县,是规划期内德州市人口重点导入地区和新增住房供应的主要区域。其住房发展重点为加大住房供应规模,抑制投机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人才安居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专项引导区涵盖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该区域重点任务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稳定住房总体供应,优化住房产品供给结构,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大力支持进城务工群体的首次购房和本地城镇居民的改善性需求。

根据各县(市、区)住房发展规划指标,“十四五”期间,德州经开区将新增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570.54万平方米,居全市首位;齐河县新增415.12万平方米,居第二位;禹城市新增达到312.23万平方米,排名第三。此外,德城区新增279.99万平方米,运河经济开发区新增78.78万平方米。(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


■“十四五”目标

★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到2025年达到45平方米左右

★实现住房保障累计覆盖规模达(含公共租赁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方式)9250户

★力争完成对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规模1100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1.5万套

★实现城镇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90%

★新建城镇居住区养老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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