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件

4月21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共39件,涉及12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禹城市1件,德城区7件、临邑县1件,宁津县3件,夏津县7件,乐陵市5件,陵城区3件,市城市管理局2件,平原县2件,齐河县4件,庆云县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件。涉及环境问题41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5个,水污染问题6个,固废污染问题9个,噪声污染问题8个,其他问题3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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