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迅速整改落实督察组移交问题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天力)4月10日下午,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津县移交1件信访件,反映张大庄镇化工废料收集和乙二醇加工问题。收到问题后,宁津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和张大庄镇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置。

通过对张大庄镇漳卫新河北老桥下坡厂房及居民房逐一排查,执法人员未发现从事化工废料收集和小炼油的企业或作坊,执法人员又对附近正在生产的化工产品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张大庄镇派出所附近一处加工乙二醇的作坊不具备整改提升的能力,镇政府工作人员随即对该作坊进行了清理取缔。

张大庄镇党委副书记段永庆表示:“对交办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紧盯环保违法行为,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我们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省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执法工作,不间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日查+夜查’的工作模式,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马强强说。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