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王少飞 翟晓冉)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德州市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努力为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开拓的“土专家”“田秀才”。

农民职称分为高、中、初三个级别,对应名称分别为: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评定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农业专业合作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评定对象主要来自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民办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的骨干人员。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定工作,每次评定人数根据全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情况确定。职称评定采取本人申报,单位、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推荐,职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职称评定可采取实地考察、业绩展示、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将破除唯学历论文倾向,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据了解,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对取得农民职称的个人,鼓励县市区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助。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有一定比例成员取得农民职称的,作为优先认定市级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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