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全面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杨德林通讯员陈新林赵送)5月25日,记者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诚东郡小区看到,物业人员正在对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内乱停乱放自行车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清理,并对小区的物业设施、绿化等进行升级改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们对辖区各居民小区存在的突出物业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列出问题清单,逐个销号落实。 ”德州经开区宋官屯街道负责同志介绍。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小区环境治理卓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治理顽疾,群众反映强烈。比如,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停车管理混乱、设施维护不到位等。有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业主委员会之间矛盾激化,引发了投诉和信访。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必须以铁的手腕、硬的措施和严的标准强力推进。

去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物业领域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好宜居环境。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历时4个月,整治内容包括:破坏或侵占公共绿地,违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杂物等;公共场地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停车,小区内停放长期无人使用的“僵尸车”;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擅自改变住宅、车库用途,用于经营活动;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充电线路;小区内卫生清扫不及时,绿化带内垃圾多,绿化大面积斑秃,枯死植被补种不及时;楼道、单元门、入户门张贴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垃圾收集容器破损更换不及时、污渍清洗不及时,小区道路地砖、路面、路牙石等损坏维修不及时;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合理诉求不予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投诉不予受理或处理不及时;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水、停电、停用门禁卡;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未续签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拒不办理退出手续;物业关联事项问题及其他突出问题等17项内容。

为确保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部门、单位和企业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对在专项整治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设立“物业管理重要信息公开监督栏”,公开、公示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联系人及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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