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李智群)5月26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33名基层公务员。
此次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市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个人申请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组织推荐、审核,可参加所在县市区相应职位的招考。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为197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在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部门表彰(通报表扬)奖励,且经县市区委组织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除笔试和面试,此次招录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全部人选将参加履历业绩评价。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分别占40%、50%、1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