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南
20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科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措施》从加强疫情应急科研攻关,强化疫情期间“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补齐科技管理工作短板四个方面制定了19条措施。
迅速启动应急科技公关项目
《措施》中提到,要迅速启动应急科技攻关项目,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突出应急特点,简化组织流程,设立首席科学家,赋予科研人员对技术路线和经费支出的自主权,加快研发符合一线需求、能够直接应用转化的成果。
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满足一线防疫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科研活动。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平台,省科技厅将有针对性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
鼓励有关单位加大财政资金购买的科研设备开放共享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对测试仪器、实验装置产生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公益类创新平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放共享,及时提供给防疫一线无偿使用。
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组织攻关、在一线集成应用,将成果是否符合一线需求、能否直接应用转化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减少对论文、专利等成果的要求。
设立快速审核绿色通道
调整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对于实施期已结束,准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项目,相关材料提交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6个月。已提交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视情况顺延。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的,可启动项目绩效评价和结题审计工作,提交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
对已经开展的2020年度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全面采用网络方式,进一步精简提名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
推行技术合同网上申请、登记、审核、认定和证明打印等一体化服务,实现“不见面”“零跑腿”。设立快速审核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治和物资供应的技术合同,实现第一时间快速审核。
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实行网上受理认定申报材料,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网络审核电子版认定申报材料,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另行提交。
组织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帮扶村等,通过网络开展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疫情期间技术需求难题,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生产等提供科技服务。
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加快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等科技惠企财政扶持政策落实。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研发困难企业的支持,对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简化结转资金拨付程序,加快结转资金拨付进度,保障企业研发活动顺利开展。
提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水平
组织实施《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引领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加大对重大传染病诊断治疗所需药品、疫苗、设备等研发的支持力度,提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水平。
针对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卡脖子”技术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相关领域的融合应用。
支持疫情期间显现出的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网络诊疗、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功能,推行项目、平台全流程在线服务,提高科技服务效能,实现“科研人员零跑腿、事项网上全办理”。